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局:
为了促进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事业持续、健康发展,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秩序,现将2008年我省具有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以及企业员工、城乡待业青年(含复退军人)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(含技工学校)、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名单予以公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在征求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意见的基础上,将在本地区招生的省属中职学校、技工学校以及跨地(市)招生的市属学校名单、招生学校代码、专业、招生人数、学制、学校地址、收费标准纳入设区市《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指南》,接受社会监督。
2、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我厅下达的招生计划,认真做好今年中等职业学校生源组织工作,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,对违反招生程序和招生纪律的,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。
3、未列入公布名单的职业学校和教育机构,2008年不得招生,擅自招收的学生不给予电子学籍注册,不承认其学籍。
附件:1.福建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24所)
2.福州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48所)
3.厦门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21所)
4.宁德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19所)
5.莆田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23所)
6.泉州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56所)
7.漳州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41所)
8.龙岩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18所)
9.三明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23所)
10.南平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名单(22所)
11.福建省技工学校名单(84所)
12.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名单(10所)
附件下载!!!!!!!!!!!!!!!!11